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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雅培粹学校校园超市招标公告

分类:校园动态 作者:长沙市中雅培粹学校 发布时间:2018-07-31 00:00:00 浏览:1229

第一章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以上,取得与经营范围相对应的
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三年以上校园超市经营经验。
(3)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经营团队。
(4)在业内经营信誉度良好,无违法经营记录。
(5)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一定的经营风险。
(6)进入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超市经营企业推荐目录,且在长沙市学校经营超市(商店)3家以上(含3家)
1.1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过程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2、授权委托
2.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招标文件的构成
3.1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投标邀请
第三章服务要求
4、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
4.1招标文件的提供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日,每天8:30-11:30,14:30-17:00
4.2投标人在招标单位指定时间及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如下:
(1)投标函
(2)报价文件
(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等同有)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章,三证合一等同有)
④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受权委托书(原件)
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企业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
⑧社保登记证
(4)企业简介、经营项目管理方案,企业获得荣誉情况
(5)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6.投标报价
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经营范围,以人民币报价托管费。
7.投标文件的签署
7.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7.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招标文件签字、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等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1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8.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
长沙市中雅培粹学校校园超市委托经营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在2018年8月6日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8.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应当拒绝接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不论现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指定的地点。未按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无效。
9.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中雅培粹学校办公楼一楼总务处
联系人:邓文
电话:15675110270
五、开标和评标
10.开标
10.1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请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10.2开标时,由招标单位代表组织所有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人(如在现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记录在案。
10.3投标单位代表、招标单位代表、监督人(如在现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评标
11.1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详细审核,确定入选企业名单
11.2招标单位针对入选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11.3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比选择优

第二章投标邀请
为规范学校后勤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依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超市管理办法》(长教发2016.4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拟对我校超市经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比选择优,现将比选择优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中雅培粹学校校园超市委托经营比选择优
二、项目内容:学校超市经营服务
三、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以上,取得与经营范围相对应的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三年以上校园超市经营经验;
(3)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经营团队;
(4)在业内经营信誉度好,无违法经营记录;
(5)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一定的经营风险;
(6)近三年进入《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超市经营企业推荐目录》,且在长沙市学校经营超市(商店)门店达到3家以上(含3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8年8月 1日起起至2018年8月 3日,每天8:30-11:30,14:30-17: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中雅培粹学校总务处(办公楼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后现场领取。
联系人:邓文  15675110270
领取标书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
①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验原件,复印件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验原件,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等同有);③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等同有):④食品经营许可证(验原件,复印件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⑥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8年8月7日 14:30  在长沙市中雅培粹学校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招标单位:长沙市中雅培粹学校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388号
联系人: 邓文 
电话: 15675110270
第三章 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中雅培粹学校校园超市委托经营比选择优
二、项目内容:学校超市经营服务
三、凡进入本次我校“校园超市”的服务企业,必须进入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超市经营企业推荐目录,并具备以下条件:
1、中标后经营本项目“校园超市”的企业必须办理工商等有关证件,在校经营、进货采购、仓库管理、食品安全卫生、进货验收等规章制度规范健全,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2、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公司或经营者必须有完整的财务帐目,仓储、物流以及“校园超市”销售等必须建立相应台帐,做到帐帐相符、账物相符、账数相符。
3、“校园超市”的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持有健康证,服务企业的所有员工必须培训上岗。
4、“校园超市”的店面必须统一标识,店貌洁净美观,实行明码标价,从业人员统一着装。
5、在长沙市学校经营超市(商店)门店达到3家以上(含3家)
四、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超市经营者是学校超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方,必须实现统一标识、统一店容店貌、统一销售价格、统一进货渠道、统一培训上岗,学校监督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三无”商品进入校园,指导、配合经营者抓好安全工作,共同构建学校商店安全保障体系。
五、经营要求
1.经营地址:长沙市中雅培粹学校校内
2.经营期限限:合同委托经营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3.商品价格:应低于于社会超市同类商品价格5%以上
4.经营的商品种类只限为师生提供优质安全价廉的学习、生活用品、食品、饮料、水果等,不得销售烟、酒、槟榔、膨化食品、碳酸类饮料及其他对学生身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如在常规检查中发现有超范围经营(如销售酒、烟、槟榔、膨化食品、碳酸类饮料及其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货品)、销售假冒伪劣货品、销售“三无”产品和过期产品、违法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一经查实,校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超市经营要服从本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及指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遵守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服从校方的管理,与校方签订超市委托管理合同,履行职责。如有违规和违约行为的应无条件服从校方处理。
6.中标单位可对经营场地进行基本装修和购置货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但中标单位如对场地进行重大结构改动装修,必须征得学校同意,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超市运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中标单位负责支付。
7.中标方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经营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确定。
8.详细约定,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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